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
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賣方承擔。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買方承擔。
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買方承擔。
非普通住宅交易時契稅按房價5%繳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五年,都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其它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