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買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個。
3.辦理流程:
①、雙方簽定《房子買賣合同》及《委託書》;
②、雙方交給購房保證金及定金到公司財務處;
③、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④、將以上所需資料交到公司資訊部;
⑤、公司開具收件單及收款憑證;
⑥、由評價公司出具評價陳述;
⑦、公司外聯部辦理完測繪及手續後,雙方到房產管理部門簽字;
⑧、得到房產管理部門收件收據後,買方將首期款付給賣方;
⑨、由約好方交清過戶所需的有關費用後,買方付清餘下的房款;
⑩、買方收取新的房產證;雙方憑收款憑證到公司財務處領回各自交給的購房保證金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