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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哪一組申請調解?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9.99K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哪一組申請調解?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以下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一、沒有籤合同的糾紛怎麼解決

沒有簽訂合同出現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爭議。此外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還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二、老闆扣錢違法麼

如果老闆無故扣錢的,違法,勞動者可以透過以下方法維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或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起訴。

三、如果公司無故延長試用期怎麼辦

公司無故延長試用期的,勞動者可以透過以下方法維權:與公司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