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了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工傷了能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五至十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部分工傷職工在傷殘等級鑑定結論出來後,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上述款項。
在工傷鑑定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企業不得終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滿,企業也應續約合同期限,續約到鑑定結果出來。如果職工工傷是一到四級,勞動合同就不能終止,要延續到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是五到六級,屬於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要求續訂勞動合同,企業必須續訂。是七到十級的,如果第一個固定合同期限滿了,企業和職工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合同,可以終止合同;如果第二個固定合同期限滿了,職工要求續訂合同,企業必須續訂合同。
二、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失業金嗎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金根據實際情況分析:
1.如果是勞動者主動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則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2.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則勞動者可以要求補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與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三、工傷後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工傷後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傷殘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兩倍的賠償金,如果評爲傷殘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