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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決履行集體合同爭議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3.91K

《勞動法》第84條第2款明確規定:“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由於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無權調解。【風險提示】對這種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透過協商自行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協調處理機構書面提出協調處理申請

集體合同爭議怎麼解決

我國集體合同爭議可以分爲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兩類。與此對應,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的兩大內容也就是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這兩種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其處理程序、處理機構都有所不同:一、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當事人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先自行協商解決。2、協商解決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協調處理。未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爲必要時,也可進行協調處理。3、案件受理後,應組織同級工會代表、企業方面的代表及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一臨時協調處理機構負責具體處理工作。4、處理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各自選派3至10名代表,並指定一名首席代表。5、處理爭議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結束。需延長期限的,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6、爭議處理結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制作《協調處理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的首席代表和協調處理的負責人共同簽訂、蓋章。【風險提示】注意協商解決需要在平等的前提下進行,集體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協商解決集體合同糾紛時,都應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對方,決不允許給對方施加壓力,或以某種手段要挾。

怎麼解決簽訂集體合同爭議

對這種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透過協商自行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協調處理機構書面提出協調處理申請;未提出申請的,勞動行政部門認爲必要時也可進行協調處理。勞動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時,應組織同級工會代表、企業方面的代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共同進行。在協調處理時,雙方當事人應選派代表3至10名,並指定一名首席代表參加。爲保證職工代表在協商處理過程中充分行使權利,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與職工代表的勞動關係。勞動行政部門處理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應自決定受理之日起30天內結束。爭議複雜或在影響處理的其他客觀原因需要延期的,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協調處理結果由勞動行政部門製作《協調處理協議書》,協議書下達後,雙方應當執行。【風險提示】《勞動法》第84條第2款明確規定:“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由於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無權調解。

集體合同爭議怎樣解決

我國集體合同爭議可以分爲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兩類。一、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當事人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先自行協商解決。2、協商解決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協調處理。未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爲必要時,也可進行協調處理。3、案件受理後,應組織同級工會代表、企業方面的代表及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一臨時協調處理機構負責具體處理工作。4、處理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各自選派3至10名代表,並指定一名首席代表。5、處理爭議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結束。需延長期限的,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6、爭議處理結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制作《協調處理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的首席代表和協調處理的負責人共同簽訂、蓋章。【風險提示】需要注意,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可以分爲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這兩種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其處理程序、處理機構都有所不同。

集體合同出現爭議怎樣解決

我國集體合同爭議可以分爲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兩類。與此對應,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的兩大內容也就是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這兩種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其處理程序、處理機構都有所不同:一、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當事人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先自行協商解決。2、協商解決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協調處理。未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爲必要時,也可進行協調處理。3、案件受理後,應組織同級工會代表、企業方面的代表及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一臨時協調處理機構負責具體處理工作。4、處理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各自選派3至10名代表,並指定一名首席代表。5、處理爭議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結束。需延長期限的,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6、爭議處理結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制作《協調處理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的首席代表和協調處理的負責人共同簽訂、蓋章。【風險提示】注意協商解決需要在平等的前提下進行,集體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協商解決集體合同糾紛時,都應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對方,決不允許給對方施加壓力,或以某種手段要挾。

集體合同出現爭議怎樣解決?

我國集體合同爭議可以分爲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兩類。一、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當事人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處理:1、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先自行協商解決。2、協商解決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協調處理。未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爲必要時,也可進行協調處理。3、案件受理後,應組織同級工會代表、企業方面的代表及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一臨時協調處理機構負責具體處理工作。4、處理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各自選派3至10名代表,並指定一名首席代表。5、處理爭議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結束。需延長期限的,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6、爭議處理結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制作《協調處理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的首席代表和協調處理的負責人共同簽訂、蓋章。【風險提示】需要注意,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可以分爲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的處理。這兩種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其處理程序、處理機構都有所不同。 該內容由 顧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怎麼解決履行集體合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