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綜合知識 > 

工傷鑑定後是否還能解除合同?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工傷傷殘鑑定後可以解除合同。

工傷鑑定完後,如果未達到勞動能力鑑定等級,那相關醫藥費用處理理完畢後,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後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

關於工傷後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的相關法律知識更多專業問題建議諮詢律師。

一、工傷後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

1、工傷後單位不一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工傷職員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那麼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下班時間不合理可以認定工傷嗎?

1、下班時間不合理不可以認定工傷。

這是由於根據現行法的規定,只有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時間、採取合理的上下班路線發生的意外事故、且職員不是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的情形纔有可能會被認定爲是工傷。

2、對上下班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認定

(1)上下班有一個時間區域,具有正當性,可能早一點,可能晚一點,比如下了班以後,還要加一會兒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峯時段過了之後再回家,這些都屬於合理時間。

(2)路線有可能是回自己的住所,這個住所可能還不止一處;除此之外,往返於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也算是合理路線。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場買一點菜,然後再回家,而且是順路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路線。

職員被認定爲工傷之後,是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的。職員受傷之後,可能對於特定崗位的工作不再有勝任能力,此時單位可能會選擇將其辭退。單位若是想要辭退工傷職員,首先需要確定辭退行爲是否合法,若是不合法,那麼單位需要向職員支付賠償金。

相關內容:廠裏工傷糾紛怎麼解決的

一、廠裏工傷糾紛怎麼解決的

(1)申請行政複議。

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家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2)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在經過行政複議後,對行政複議還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工傷保險條例》第52條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勞動法》第7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凋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可見,就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拒絕工傷賠償怎麼辦

如果是僱傭關係,協商不成,直接起訴。如果是勞動關係,則屬於工傷事故。需要申報工傷,進行工傷鑑定,確定傷殘等級。用人單位沒去申請工傷認定,受害人可以透過自己或者是委託親戚爲自己申請。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工作單位應該在工作人員申請工傷認定成功後承擔當事人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包括工傷認定費用。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當事人可以透過勞動仲裁或者法院起訴,相關部門會強制單位執行。

先透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認定了勞動關係後再申請認定爲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勞動技能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根據鑑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賠償請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決即終止用工與否兩種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張。

當工傷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做工傷認定,然後進行傷殘級別鑑定,最後向公司索要一定的賠償,當公司老闆不賠償的時候,當事人可以透過勞動仲裁或者法院起訴,相關部門會強制單位執行。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後還可以賠償嗎

員工在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爲,超過工傷停工留薪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合法行爲,用人單位應按照《工傷保險待遇》對員工進行補償。

工傷鑑定沒有拿到結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工傷鑑定結果沒出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員工個人的意願的話並不推薦這樣做,如果是企業單位主動要求的話工傷後離職公司應給補償。

工傷認定後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工傷認定後可以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一般在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之後申請。

工傷鑑定賠償後要解除勞動合同嗎?

關於工傷鑑定賠償後要解除勞動合同嗎?的相關法律知識更多專業問題建議諮詢律師。

一、工傷鑑定賠償後要解除勞動合同嗎?

工傷鑑定賠償後不一定要解除勞動合同,工傷鑑定後不需要解除勞動協議就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後獲得。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鑑定的申請時間是什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鑑定的申請時間爲受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之時,纔可進行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工傷等相關的情況並不是特別的瞭解,一旦發生了工作性的傷害,那麼應當及時的告知用人單位,然後將相關的材料都提交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工傷認定的申請,然後完成工傷勞動能力等級的鑑定,最終就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了。

相關內容:法律規定工傷後工資怎麼發放?

一、法律規定工傷後工資怎麼發放?

1、法律規定工傷後工資應當是按月來發放的。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過社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鑑定後一年工資是否會發放

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滿,不需要繼續休養的,應當復工,不復工沒有工資;需要繼續治療休養的,提交治療工傷醫療機構證明,由用人單位安不低於病假工資標準支付生活津貼。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發生了工作性的傷害,經過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等級的鑑定之後,就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來負責賠付了,至於原來的工資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是照常發放的,也就是需要按月來及時的發放。否則就是按照一種違法行爲的處理。 該內容由 張嬌嬌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工傷鑑定後是否還能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