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有效力的標準:
1、合同到期後仍在履行的,視爲達成新合同,繼續有效履行,可重新簽訂協議;
2、在租賃合同中,雙方繼續履行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定期;
3、租賃期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優先租賃的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爲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