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並不是購房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所以房屋買賣合同依法成立後,沒有備案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