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綜合知識 > 

試用期沒有五險一金嗎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23W

試用期沒有五險一金嗎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有五險一金。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就應當爲勞動者申報社保登記,並及時繳納社保費用和公積金。如果單位欠繳社保和公積金的,則社保徵收機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責令單位補繳。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試用期交五險一金嗎

試用期期間是一定要繳納“五險一金”的,“五險一金”等國家規定的社保金是必須正常繳納的。社會保險作爲法定福利,試用期內必須繳納。即使沒有轉正或在試用期內離職,單位也要替該員工繳納試用期內的社會保險。

五險一金包括:

它主要包括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生育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在職的人員必須按照規定來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爲應繳納的項目,裏面在法律上是應該必須的,以及同時交納也是我們公民需要遵守的一項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四款: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行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因爲他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個部分,它並不是勞動。同的。以外的東西。所以,在員工試用期上也應該爲其繳納五險一金,這是單位爲企業員工上保險一個法律規定的一個義務,並不需要取決於員工的意思或者是是否願意參與即使這位員工並不願意參與五險一金,企業也必須爲其交納五險一金。這是每一個人以及每一個企業需要知道的這是權力也是義務。

試用期交五險一金嗎

【法律分析】:試用期期間是一定要繳納“五險一金”的,“五險一金”等 國家規定的社保金是必須正常繳納的。按照國家勞動保障,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爲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另外,試用期也應該交公積金。單位應自與這些新職工在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爲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首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爲單位確定的繳存比例。對於單位不交公積金的情況,職工又該如何維權呢?您可以到所在區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管理部門反映單位未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情況,需要攜帶以下資料:身份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收入證明等證明檔案。對單位逾期不交或者少交住房公積金的行爲,職工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訴訟。

試用期交五險一金嗎

試用期間是有五險一金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試用期繳納五險一金嗎

試用期用人單位應當爲職工繳納五險一金。按照國家勞動保障,在試用期是有五險一金的。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爲其繳納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是屬於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爲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另外,試用期也應當交公積金。單位應當自與這些新職工在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二個月開始爲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首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爲單位確定的繳存比例。對於單位不交公積金的話,職工可以向所在區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管理部門反映單位並未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情況,需要攜帶以下資料:身份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收入證明等證明檔案。對單位逾期不交或者少交住房公積金的行爲,職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包括試用期在內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爲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