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生活小知識 >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欄目: 生活小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3W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

雖然有房本在手,但是你關注過你的房子房屋產權年限還剩多少年嗎?我們平常所說的70年產權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既然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商品住宅從開發到銷售的週期一般在1-3年,房屋產權的“實際壽命”也就隨着開發商開發住宅時間的長短而縮短,你的房子產權年限縮水了嗎?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方法

從房產證上能看出多個祕密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爲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政府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後政府可以無償收回。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併、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最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爲購買所得再轉讓。分割與合併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併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鉅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爲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政府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只要業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檔案,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爲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交換一般是指徵用補償,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如果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寫有“分割”字樣,這就顯示了業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業,故此業主起碼要承擔1%的個稅。自從出現“房中房”以來,房管局對住宅分割的審批非常嚴格,目前很難對物業進行分割。因此,在“限購”令之下,住宅分割房產證對業主“無數爲”;而房產證合併則有可能使業主增加購房名額,房管局也不易批准有關申請。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爲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政府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第2張

房屋產權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爲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政府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1)房屋產權年限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爲40年。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

(2)房屋使用年限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爲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裏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房屋70年產權到期之後,住宅建設用地的使用權自動續期。 房屋的產權分爲兩個部分,一是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二是產權人對該房屋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即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一直存在,不存在到期不到期的問題。產權人對該

溫馨提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第3張

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城鎮土地使用權70年的期限到期的,區分以下情況確定後續問題: 1、城鎮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的,到期後自動續期。至於如何續期,續期是否收費,現行法律尚不明確。根據國務院的相關答覆精神,逾期將不設定前提條件,具體條件需要修訂法律或者制定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1、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時間的。 2、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爲40年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定,這是一種永恆的權利,並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並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佔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裏的房子所佔用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只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衆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爲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第4張

擴展閱讀,以下內容您可能還感興趣。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歸誰?

70年產權到期後抄房子的產權不變,誰的房子仍然是誰的。只要住房取得了房產證,房子的所有權就永久的。

住房70年產權,指的並不是房子而言,而指的是住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商品房土百地使用權是70年,商住兩用房土地使用權是50年,商業房土地使用權是40年。根據《物權法》規定,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變更、剝奪產權房的所有權,誰的房子誰說算。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度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問。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0年產權到期後,根據國家物權法,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繼續使用土地,直至房子自己滅失爲止。同時還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出讓金。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是。房屋的建答築面積*當年成本價格*1%。

釋疑70年產權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還具備所佔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爲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爲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爲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爲70年”。 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透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併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爲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兩者的區別:1、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e69da5e887aa7a686964616f31333339663433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答疑:

Q:房產證上會寫上年限嗎?

A:購買商品房後,由住建局發放的房產證,國土局則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有些地區會在房產證上註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遠的是沒有註明的,另一方面,如業主需求土地使用證,則需要開發商協助向國土局申請。

Q: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A:要買房子首先要看兩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有你所購買房屋的土地分攤面積和性質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於居住建築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公有的,房產證是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50年、70年是針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購房者購買後,則屬於業主所有,但業主僅擁有這塊土地上對應的商品房擁有權,而沒有土地的使用權。另外,只有土地纔有使用年限。

業主購買商品房,目前沒有硬性規定需要發放國土使用證,業主如有需求,則需要在開發

商的配合下向國土局申請。

Q:房屋產權是從什麼時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土地使用權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日期爲準,不考慮你和開發商簽署的預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個開發商2006年買的土地使用權,3年的開發時間,你2008年買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麼你的產權時間從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證上的用地性質來劃分。

Q:產權到期後房子該怎麼辦?

A: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纔開始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從首批擁有房產證的業主至今也不過30多年,距離產權70年還有一段距離,目前國家暫無條例明確規定,產權到期後的具體處理方法。現在普遍認爲的是,到期後交納一定費用便可以繼續續期,但具體的操作方法還沒有明文規定。 Tips:

查房屋產權時要注意的情況:

1.有房屋未必有產權,如單位自建、農村宅基地建房、社區配套用房、違建房等; 2.產權是否登記?如預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記等;

3.產權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條件;

4.產權有無糾紛?如拍賣競得、婚姻或財產繼承、確定爲拆遷的房屋等;

5.有房地產兩證未必就有產權,如僞造房產兩證、被查封或強制拍賣、遺失補辦後發生過轉讓。

房產證都是70年的嗎,到期後怎麼辦,花錢的話是怎麼收費的

這件事還沒有最終的結果,因爲最早的一批住宅是九幾年的,所以還有的是時間來規劃這件事情! 你也不用着急!本回答被提問者採納

商品房70年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理?

續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費用不多幾千塊的樣子!主要看你分攤面積和土地等級!本回答被提問者和網友採納

Tags:產權 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