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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

欄目: 生活小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75W

70年產權指的是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因爲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在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透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房子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根據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住宅樓設計壽命一般爲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裏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Tags:房子 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