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或逮捕並不等於已經犯罪,進了看守所不代表案件100%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因此,從理論上講,進了看守所的人有可能會被無罪釋放,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
法律分析
能。
所謂進了看守所,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可被逮捕的情況,應該說被刑事拘留或被逮捕的人不等於就是已經犯了罪,犯罪是要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人才說得上是犯罪,因此現在進了看守所並不等於案件是100%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因此進了看守所無罪釋放的情況會從理論上講是有的,司法實踐中也是存在的。
拓展延伸
無罪釋放的法律限制和程序
無罪釋放是指在刑事審判過程中,被判定爲無罪的被告人獲得自由的一種法律程序。然而,無罪釋放並非無條件的,而是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和程序的約束。根據不同的司法體系和國家法律,無罪釋放可能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如獲得法院的裁決、證據的重新審查等。此外,一些國家可能會設立特定的程序,例如特赦委員會的審查和批准。因此,無罪釋放的法律限制和程序是確保正當司法程序的重要保障,旨在保護被告人的權益,維護社會公正。
結語
進了看守所並不意味着已經犯罪,無罪釋放是刑事審判中被判定爲無罪的被告人獲得自由的一種法律程序。無罪釋放並非無條件的,需要滿足法律限制和程序的約束。這一制度旨在保護被告人的權益,確保正當司法程序和社會公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