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公”本是一個很古老的名詞,指的是丟失了爵位或喪失了封地的“王公貴族”,在寄居他鄉之後的一種“別稱”。
在古典文獻《禮記·郊特牲》中,有“諸侯不臣寓公”的說法。
到了近代社會,尤其是明清時期,當“寓公”,就成了某些心志高遠的人“隱居”的一個代名詞。
清朝以後,“寓公”的含義,就有些“桃花源人”、“無用之人”和“無志之人”的意思,而且還有“寓居外國租界”和“作爲公寓主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