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疫苗就不讓上學"沒有法律依據,而且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學校無權因爲兒童爲接種疫苗而不讓上學。
原衛生部和教育部要求兒童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只是透過查驗及時發現漏種疫苗、及時補種,而不是阻止上學。學校和幼兒園發現漏種的兒童,應該先接收入學,然後督促家長帶兒童儘快補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