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要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主要指的是你的父母、妻兒,比如:父親、母親、妻子、兒子。
“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爲家庭共同財產的人。“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爲家庭成員。
擴展資料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樣式介紹: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一欄,若入黨申請人爲未婚或離婚、喪偶者則“配偶”欄不填,若已婚者則如實填寫;在“配偶”欄的“單位、職務或職業”中,如配偶爲失業者也應如實填寫。
在“其他成員”欄中,主要填寫祖父母、父母(或家翁、家婆或撫養者)、子女,以及與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家庭成員
2. 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填寫纔對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等。具體填寫內容如下:
1、首先要寫出這個家庭中和自己相關聯的成員關係。家庭成員的關係是指大家之間的相互關係。例如父子或者是母子。
2、緊接着要寫出自己家庭成員的姓名,包括戶主、父母、配偶和子女。
3、填寫性別,包括戶主、父母、配偶和子女的性別。
4、需要填寫家庭成員的職業。
5、填寫政治面貌,如包括黨員,團員、羣衆。
6、最後就是備註了,這裏要對一些主要事件進行說明。
注意事項:
1、填寫家庭成員關係時需要注意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不同的家庭。
2、家庭主要成員欄,主要填寫本人的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會關係欄,主要填寫同本人聯繫密切或影響較深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