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拘役後,一般不是馬上進行收監的,而是要等到判決書生效後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一)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
(二)終審的判決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覈准的死刑的判決和進階人民法院覈准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