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是在不改變主體而使權利義務發生變化的現象。
合同變更的要件包括:
1、原合同關係成立且有效;
2、合同內容發生非要素的變化;
3、合同變更本身的明確且有效。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爲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