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工會是公司的內設機構,未經授權無權對外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已簽訂的合同事後若未獲得公司追認的,則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