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
(一)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二)在京有合法穩定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三)在京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二、準備好所需材料。
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如實提供證明材料:(一)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二)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三、按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四、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
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透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以上就是申請北京居住證的流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