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
2、對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的人員進行處罰;
3、對泄露國家安全工作祕密的人員進行處罰;
4、對非法持有、使用專用間諜器材的人員進行處罰;
5、對不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設備和設施進行封存、扣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