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長的級別根據情況不同爲:1、直轄市的公安局副局長爲副廳級級別;2、地級市的公安局副局長爲副處級級別;3、縣級市的公安局副局長爲副科級級別。公安局副局長的職責是:1、掌握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並制定對策;2、負責偵查工作,處置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3、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4、進行治安、戶政、出入境管理;5、承擔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6、進行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7、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