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並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爲225公斤,試驗時間爲5分鐘,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3、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爲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