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IT科技 > 

工傷保險賠償有什麼標準

欄目: IT科技 / 發佈於: / 人氣:4.07K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可以分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月數,工資×百分比計算。

工傷保險賠償有什麼標準

工傷待遇,除了享受報銷醫藥費用、安裝輔助器具、停工留薪期、生活護理費外,還可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分別享受以下待遇。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可以分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月數,工資×百分比計算。

一、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確定標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可以分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月數,工資×百分比計算。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可以分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月數,工資×百分比計算。

二、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由工傷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可以分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月數,工資×百分比計算。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工傷賠償標準百科名片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

三、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賠償的項目不盡相同,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上述是否都由單位賠償,應按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區分處理:1、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的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可以分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月數,工資×百分比計算。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工傷保險是社會福利的一項,爲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及時對工傷保險的認定以及賠償標準進行了解是必要的。 工傷保險的認定以及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在工傷保險繳費滿一年的情況下,符合以下條件即可

四、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這個屬於,你解除勞動合同法,單位按照規定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需要查詢當地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

如果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則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則上述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賠償給個人,至於賠償多少,要看你評定的傷殘等級,以及當地的個人可支配收入。賠償內容包括,醫藥費,傷殘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

擴展閱讀,以下內容您可能還感興趣。

最新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4、傷殘津貼: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5、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工傷等級賠償標準由誰支付?

由工傷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四條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是什麼樣的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分爲4步:

1、前往醫療機構治療。

工傷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按規定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但應當前往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其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先現金墊付,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病情穩定後應轉入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服務機構進行治療。

2、申請認定工傷。

工傷不同於其他人身傷害,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纔可認定爲工傷。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勞動者無法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據,導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無法做出工傷認定的,應中止工傷認定程序,由勞動者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該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法律程序確認勞動關係後,再恢復工傷認定程序。

3、鑑定勞動能力。

工傷認定完畢,經治療終結或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人可以是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

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4、審覈發放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殘疾的,應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以上傷殘待遇根據傷殘程度不同,工傷職工享有的標準和獲得的補償數額也不同。造成死亡的,應享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卹金。鑑定費、交通費、營養費,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

擴展資料:

一、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護理費、職工因工緻殘享受的待遇等。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3、拒絕治療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工傷醫治賠償四步流程

工傷保險賠償範圍是什麼,工傷保險公司如何賠

一、工傷保險賠償範圍

工傷,又稱爲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工傷賠償範圍:

1、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放。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按原工資待遇發放,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醫療費:據實報銷。

4、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一至四級保留勞動關係)

6、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10級8個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8、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五、六級爲保留勞動關係,難以安排工作的)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9、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0、供養親屬撫卹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1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無供養親屬的,48個月;有供養親屬的,供養1人者52個月,供養2個者56個,供養3人以上者60個月。河北省勞動廳《工傷實施細則》第14條

12、一級至十級工傷賠償:

(1)一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二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四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五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六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七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0)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如果公司爲你投保了工傷保險,那麼你是屬於工傷的話,需要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按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申請保險公司賠償。

當然,如果你所在公司沒有爲你投保工傷保險,而你的情況確實屬於工傷,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一般來說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投保工傷保險的話,很少會痛快的賠償你的損失的,所數情況下,公司就把你拋棄了,或者只是出少量的醫療費,這種情況下,最好是請個律師打官司,將屬於你的合法賠償要回來。

以上便是關於工傷保險賠償範圍,工傷保險公司如何賠償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或者您的親人因爲工傷需要申報工傷保險賠償可以參考本文所述的賠償標準,如果您還有什麼不明白的,也可以直接諮詢專業人士。

2019年最新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工傷賠償標準

百科名片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目錄

基本資訊

標準一般工傷

(一)醫療費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三)康復治療費

(四)輔助器具費

(五)停工留薪

(六)護理費

(七)傷殘補助金

工亡待遇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

工傷賠償標準計算表一、一般傷情

二、造成殘疾

三、工亡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賠償標準(不屬於工傷)

工傷賠償有哪些項目基本資訊

標準一般工傷

(一)醫療費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三)康復治療費

(四)輔助器具費

(五)停工留薪

(六)護理費

(七)傷殘補助金

工亡待遇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

工傷賠償標準計算表一、一般傷情

二、造成殘疾

三、工亡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賠償標準(不屬於工傷)

工傷賠償有哪些項目

展開編輯本段基本資訊

主要參考法規、規章[1]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規章:各省、直轄市實施工傷保險辦法;各省農民工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

編輯本段標準

一般工傷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七)傷殘補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2、要求: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4、備註: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五級、六級傷殘待遇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4、備註: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4、備註: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亡待遇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標準(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範圍(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條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的情形(1)、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就業或參軍的;(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5)、死亡的。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卹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覈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

待遇標準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編輯本段工傷賠償標準計算表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準計算表

一、一般傷情

1、醫療費:【30條3款】【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30條4款】【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交通費:【30條4款】【條件爲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同意、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因公出差標準計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4、食宿費:【30條4款】【同交通費條件一樣】【工傷保險基金支付】5、康復性治療費【30條6款】【工傷保險基金支付】6、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32條】【國家規定標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7、工資、福利:【33條1、2款】【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年】【單位支付】8、護理費:【33條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支付】

二、造成殘疾

1、生活護理費【34條2款】【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50%、40%、30%】【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A】一至四級傷殘待遇【35條】【1】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35條1款】【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27月*本人工資/月】【二級25月*本人工資/月】【*23*本人工資/月】【四級21*本人工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傷殘津貼【按月支付】【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補足差額】【工傷保險基金支付】【4】工傷職工退休【停發傷殘津貼,享受養老保險,如低於傷殘津貼應補足差額】【基金支付】【5】繳納基本醫遼保險費改變【以傷傷殘津貼爲基數】【單位與個人共同向基金支出】【B】五級、六級【36條】【保留勞動關係、適當安排工作】【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本人月工資】【基金支出】【2】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單位支付】【標準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60%】【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3】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前提:終止勞動關係的】標準《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五級10個月、六級8個月,以本人工資爲基數】【基金支出】【4】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勞動關係的】標準《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五級50個月、六級40個月以本人工資爲基數】【單位支付】【C】七級至十級【37條】【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本人月工資、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基金支出】【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終止勞動關係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標準《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7級6個月、八級4個月、九級2個月、10級1個月,以本人工資爲基數】【基金支出】【4】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勞動關係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標準《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七級25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4個月】【單位支付】

三、工亡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39條】【總額爲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2、喪葬補助金【39條】【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基金支出】3、供養親屬撫卹金【39條】【職工本人工資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兒在上述基礎上增加10%。總額不超過生前工資】【基金支出】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賠償標準(不屬於工傷)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一次性撫卹金賠償數額3個月平均工資6個月工資在職的6個月,離休的3個月[2]

編輯本段工傷賠償有哪些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一、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二、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三、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四、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一條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第三條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第四條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第五條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4倍,*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倍。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第六條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第七條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第八條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第九條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佈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