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特點
1、只有城鎮纔有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員工才實行公積金制度,無工作、離退休人員補不實行;
3、公積金由在職員工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
4、公積金必須長期穩定的繳納,除非職工遇到離職、退休等其他情形。
5、公積金不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公積金繳存規定
1、最低規定: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
2、最高規定:不能超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