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不同
管制: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機關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
(二)期限不同:
管制規定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最高不超過3年;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最高不超過1年;
(三)是否關押不同
(四)參加勞動的待遇不同
判處管制的犯罪人員參與勞動實行同工同酬;
判處拘役參加勞動的酌量發給報酬;
制不需要關押;拘役需要關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一條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