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錢不還的,可以先協商還款,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處理,準備好相應證據,如借條原件,出借款項的證據等,該途徑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費,費用根據起訴金額而定。
一、債務糾紛起訴流程是什麼?
債務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起訴時,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根據對方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爲公民的,應當註明雙方的姓名、性別、籍貫、地址;
2、當事人爲單位的,應當註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起訴書的正文應當說明要求和起訴事實的理由,尾部應當簽字或者蓋章。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歸鄉證、結婚證等證據原件及複印件;
2、企業作爲原告,應當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的複印件,確認原告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具體列出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
5、立案手續結束後,案件由法院安排。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