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被貶在黃州,時間爲1080年到1084年,由於陷於烏臺詩案被新黨貶謫;
2、第二次被貶在杭州、潁州,時間爲1089年到1091年,由於不同意司馬光盡廢新法被貶;
3、第三次被貶在惠州、儋州,時間爲1094年年到1100年,由於與章惇政見不合被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