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報註冊資本的,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一)行政責任
依據《公司法》199條的規則,虛報註冊資本的,由公司掛號機關給予下列處分:
1、責令改正;
2、對公司處虛報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3、提交虛僞資料或許採納其他詐騙手法隱祕重要現實的,罰款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4、情節嚴峻的,吊銷公司掛號。
(二)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158條的規則,使用虛僞證明檔案或許採納其他手法虛報註冊資本,詐騙公司掛號機關,獲得公司掛號,虛報數額巨大、後果嚴峻或許有其他嚴峻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並處或許單處虛報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分金,對直接擔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
詳細地,關於追查虛報註冊資本罪的立案規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規範的規則》中有詳細規範:
1、實繳註冊資本缺乏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公司虛報金額佔法定最低的60%以上;
2、實繳註冊資本達到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仍虛報,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
3、因虛報註冊資本給投資者或許債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4、虛報數額雖未達到上述規範,但存在曾經因虛報註冊資本受過行政處分2次以上,又虛報註冊資本的或許向公司掛號機關主管人員受賄或許註冊後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註冊資本的概念及含義
註冊資本是公司在掛號機關掛號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
依據公司理論,註冊資本是公司建立的門檻、公司運營的物質基礎,更是公司對外清償債務的擔保。
三、哪些是虛報註冊資本行爲
虛報註冊資本是指多報或許少報註冊資本,並向公司掛號機關供給虛僞資料,騙得公司掛號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