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
屬於公開宣佈的告曉性公文,它與其它告曉一般事件的"通知"和用於表揚、批評和傳達重要情況的"通報"不同,它具有高度的莊嚴性和權威性。 公告分發布性公告、告知性公告、關涉國內外有關方面的公告。
(一)公告包括標題、正文、簽署和日期等。 (1)標題 ①發文機關加事由加文種。
如《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宋慶齡副委員長病情的公告》;②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告》;③事由加文種,前加"關於"; ④只寫"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緣由,宣佈事項。
內容必須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執行要求。 (3)簽署 寫明公告發布機關全稱。
公告標題系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的,也可不寫公告發布機關名稱。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標在簽署下一行。
(二)公告的寫作範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處理農村五保對象遺產問題的批覆》已於 2006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1次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06年8月3日起施行。
2006年7月25日。
2. 《遼寧法制報》刊登法院公告格式怎麼寫法院公告登報格式如下: XX省XX市X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粵03破160號 本院根據XX的申請,於201X年X月1X日裁定受理深圳前海九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並指定北京德恆(深圳)律師事務所爲深圳前海九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深圳前海九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自2019年7月16日前向該公司管理人(通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號安聯大廈B座11樓;負責人:潘廣祿;聯繫人:潘廣祿、孫一丁;聯繫電話:1359XXX6617、138XXX25347;傳真:0755-88XXXXX9)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爲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深圳前海九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深圳前海九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因債權債務簡單,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特此公告 XX省XX市X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