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老師認真認錯,並表示不會再犯。
2、遵從老師的處罰,並完全執行。
3、如果叫家長的話也請讓家長到校,接受老師批評。
4、但是如果懲罰措施過大,比如校級處分,停課休學,體罰或變相體罰,老師言語過重有罵人、貶斥,以及動手打人等行爲,可以記錄證據投訴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