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下來了。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發放時間:6月30日之前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指的是地補或者直補,這個補貼主要是爲了激勵農業投入,提高農業生產土地資源的利用率,也是爲了保護土地肥力,我國各個地區發展不同,政策有所差異,補貼金額是不一樣的。
2、基本農田補貼
發放時間:華中3到5月份;華東6月份
農村的基本農田補貼一般只要種地的農民,都是可以享受到的。這個補貼標準是按一畝地多少來執行。
3、輪耕休耕補貼
發放時間:6月
田地如果長期耕作,土壤的肥力會大大減弱,造成土壤板結等問題,糧食產量也會因缺少營養而降低,因此國家實施了輪耕休耕試點補貼政策,
4、農業支援保護補貼
發放時間:7-8月
農業支援保護補貼的對象,主要是合法的土地經營承包權農民,種地的農民都是可以拿到補貼的,但不同的地區補貼標準有所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八十五條 國家扶持貧困地區改善經濟發展條件,幫助進行經濟開發。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關於扶持貧困地區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制定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組織貧困地區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合理使用扶貧資金,依靠自身力量改變貧窮落後面貌,引導貧困地區的農民調整經濟結構、開發當地資源。扶貧開發應當堅持與資源保護、生態建設相結合,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