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國家制定中小學課程發展總體規劃,確定國家課程門類和課時,制定國家課程標準,宏觀指導課程實施。在保證實施國家課程的基礎上,鼓勵地方開發適應本地區的地方課程,學校可開發或選用適合本校特點的課程。
國家課程小學階段以綜合課程爲主。小學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藝術等課程。
地方課程佔用地方課程課時,經省教育廳中小學教材編審委員會審定的課程。
校本課程就是學校的活動類課程、選修課、興趣活動的繼承、規範和發展,納入課表,依據學生需要開發,根據學校資源開發,依據辦學目標開發,認真編寫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