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幼兒園),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小學),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和普通進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5、普通進階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