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坐個牢的話,就會留下案底,孫子沒有辦法當兵,考公務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