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還款的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如果一方的不還款導致另一方也無法償還貸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不還款的一方承擔還款責任。
而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要求償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
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
家庭日常所需所
負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