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破產後債務由公司承擔,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是,若股東出現以下情形,即使公司破產,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1、未履行清算義務人應盡的義務,導致法院無法對債務人進行全面清算;2、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3、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抽逃出資。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爲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中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爲發起人。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