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權融資是指企業股東願意放棄部分企業所有權,透過增資引進新股東,增加總股本的融資方式。
股權融資具有以下特點:
1、長期股權融資籌集的資金是永久性的,沒有到期日,不需要歸還;
2、不可逆企業不需要償還股權融資,投資者需要依靠流通市場來收回本金;
3、無負擔的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取決於公司的經營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