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 金文、小篆、隸書、楷書、草書、行書
甲骨文中沒有“漢”字
金文、甲骨文 均屬於 大篆
2. 甲骨文,金文,小篆,隸書,楷書,行書山,水,火,土,木,金,人1,甲骨文和金文(請看附註1),約爲公元前14世紀--公元前11世紀。
2,小篆(秦篆)先於隸書,但兩者都出現在秦代(請看附註2)秦始皇時期(公元前259~前210年)。
3,楷書起源於東漢(又稱後漢),即公元25年--220年。
4,首批《漢字簡化方案》公佈於1956年,正式向全國推行簡化字。而早在1906年,教育家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論文,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1935年8月,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教育部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收簡體字324個,是歷史上由政府公佈的第一個簡體字表。
附註1:
爲學術界公認的我國最早的古漢字資料,是商代中後期的甲骨文和金文。
甲骨文主要是殷商後期刻在龜甲、獸骨上的一種文字。
關於金文的起源,傳統的說法是:起於商代,盛行於周代,是由甲骨文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文字。1987年公佈的新說法則是:一向被認爲出現於甲骨文之後的金文,實際上早在甲骨文之前就已存在。
附註2:
秦統一後,李斯在金文和石鼓文的基礎上刪繁就簡,整理出一套筆劃簡單,形體整齊的文字,叫做秦篆,又叫小篆,。秦始皇看了這些新書體後,很滿意,於是就把它定爲標準字型,通令全國使用。(李斯卒於公元前208年)
唐張懷瓘《書斷》中說:“按隸書者,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