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爲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金由省與市縣財政按比例分擔。平均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1500元,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開支,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至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至3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