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至不一定都是22號。
2、冬至每年12月21或22或23日。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於三百多年前訂立的“定氣法”。“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迴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一個爲360度圓周的“黃道”(一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爲24等份,每15°一等份。
3、以春分點爲0度起點(但排序仍習慣上把立春列爲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太陽在黃道上每執行15度爲一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