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空腹血糖常爲3.3~4.4mmol/L。高於5.1mmol/L即可確診糖尿病,4.4-5.1mmol/L之間則需做“75克葡萄糖耐”實驗,進一步檢查。
葡萄糖耐量試驗:
孕媽媽正常飲食3天后,禁食8~14小時,抽空腹血測空腹血糖,然後在5分鐘內喝完葡萄糖粉75克的200~300毫升糖水。從開始服糖計時,服糖水後1、2小時分別抽取靜脈血,檢測血糖值。任意一項血糖值超過正常值,即可診斷爲妊娠糖尿病。
其正常值標準如下:
服糖前:正常值<5.1mmol/l
服糖1小時:正常值<10.0mmol/l
服糖2小時:正常值<8.5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