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學習教育 > 

公司會計制度設計範本

欄目: 學習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65W

公司會計制度範文,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公司會計制度的寫法介紹:1、首先可以描寫設立會計制度的目的。2、其次可以描寫會計制度適用的範圍。3、最後可以描寫會計制度的具體內容。

會計制度範文1

一、新舊制度銜接總要求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新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

(二)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做好新舊制度銜接的相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原賬編制科目餘額表,並按照本規定要求,編制原賬的部分科目餘額明細表(見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設立2022年1月1日的新賬。

3.按照本規定要求,登記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和預算結餘科目餘額,包括將原賬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按照原賬科目餘額登記新賬預算結餘科目(行政單位新舊會計制度轉賬、登記新賬科目對照表見附表3),將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科目,並對相關新賬科目餘額進行調整。原賬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規定設定的會計科目。

4.按照登記及調整後新賬的各會計科目餘額,編制2022年1月1日的科目餘額表,作爲新賬各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

5.根據新賬各會計科目期初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22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三)及時調整會計資訊系統。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要求對原有會計資訊系統進行及時更新和調試,實現數據正確轉換,確保新舊賬套的有序銜接。

公司會計制度設計範本

會計制度範文2

(一)“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定了“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按照原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減去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定了“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三)“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1.登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定了“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非項目結餘”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

2.對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資金結存”科目餘額進行調整

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進行分析,區分其中預付款項的金額(將來很可能列支)和非預付款項的金額,並對預付款項的金額劃分爲財政撥款資金預付的金額、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和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按照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借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四)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

由於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年初無餘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無需對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進行新賬年初餘額登記。

單位應當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設定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科目並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需要按照新制度預算會計覈算基礎調整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調整新賬的相應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

單位對預算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的依據作爲原始憑證。

四、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新舊銜接

(一)編制2022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單位應當根據2022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22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僅要求填列各項目“年初餘額”)。

(二)2019年度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

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在編制2019年度收入費用表、淨資產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時,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較數。

單位應當根據新賬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19年淨資產變動表各項目的“上年年末餘額”;根據新賬預算會計科目餘額,填列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餘”項目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

五、其他事項

(一尚未進行基建“並賬”的單位,應當首先參照《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財庫219號),將基建賬套相關數據併入2018年12月31日原賬中的相關科目餘額,再按照本規定將原賬相關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相應科目。

會計制度範文3

(一)將原賬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

1.資產類

(1)“庫存現金”、“零餘額帳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受託代理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新制度設定了“庫存現金”、“零餘額帳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受託代理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上述科目餘額直接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其中,還應當將原賬的“庫存現金”科目餘額中屬於新制度規定受託代理資產的金額,轉入新賬“庫存現金”科目下的“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

(2)“銀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設定了“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原制度設定了“銀行存款”科目。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銀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屬於新制度規定的其他貨幣資金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將原賬“銀行存款”科目餘額減去其中屬於其他貨幣資金金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銀行存款”科目。其中,還應當將原賬“銀行存款”科目餘額中屬於新制度規定受託代理資產的金額,轉入新賬“銀行存款”科目下的“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

(3)“其他應收款”科目

新制度設定了“其他應收款”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

新制度設定了“在途物品”科目,單位在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了已經付款、尚未收到物資的,應當將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中已經付款、尚未收到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在途物品”科目。

(4)“存貨”科目

新制度設定了“庫存物品”和“加工物品”科目,原制度設定了“存貨”科目。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存貨委託加工存貨成本”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加工物品”科目;將原賬的“存貨”科目餘額減去屬於委託加工存貨成本餘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庫存物品”科目。

單位在原賬的“存貨”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的政府儲備物資的,應當將原賬的“存貨”科目餘額中屬於政府儲備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政府儲備物資”科目。

(5)“固定資產”科目

新制度設定了“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單位在原賬“固定資產”科目中只覈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的固定資產內容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餘額全部轉入新賬的“固定資產”科目。單位在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應當記入“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內容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餘額中相應資產的賬面餘額,分別轉入新賬的“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並將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餘額減去上述金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固定資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