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4、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