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的情況下行駛,應該開啓前照燈、示廓燈、後尾燈。
2、夜間跟車行駛時應該將遠光燈改成近光燈。
3、夜間透過急轉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等控制的交通路口時,應該將遠光燈改爲近光燈,並交替示意。
4、夜間對面來車會車時,應該距對面來車150米時將遠光燈改爲近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