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一般分爲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
個人帳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1、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統籌帳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2、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
3、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