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已經正式將自治區境內的原城鎮國有企業及城鎮國有單位興辦的集體經濟組織中工作過、未經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的老職工(以下簡稱“五七工”)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疇。
據政策規定,此次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疇的“五七工”必須還符合以下條件: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鎮戶籍;
(三)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滿三年;
(四)未參加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而且,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如果已經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正在享受遺屬生活待遇的,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得同時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