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爲1(含)-2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3個月;
2、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爲2(含)-3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6個月;
3、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爲3(含)-5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12個月;
4、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爲5(含)-8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15個月;
5、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爲8(含)-10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18個月;
6、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1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