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的下面幾個特點:
(1)賠付的條件非常簡單明瞭,就是“被保險人身故”,對身故的原因限制很少,不像意外險,必須因“意外”身故才能賠付,從“身故賠付”角度說,定期壽險保障性更強。
(2)在一段時間內保身故,而不是像終身壽險那樣保終身,人總是要死的,終身壽險肯定是要賠付的,但是定期壽險不一樣,它不一定賠付,是典型的消費型保險,保費價格也比終身壽險低很多。
(3)既然是以身故爲賠付條件,被保險人是沒法親自拿到賠償金的,所以定期壽險是典型的“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不像重疾險醫療險,賠償金能花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