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法。
已經達成一致,不能反悔,如果反悔,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除非對方採取欺詐手段,或者惡意隱瞞事實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是
無效或者可能被撤銷的。
只要確認合同無效,因爲合同取得的轉讓費必須退還。
轉讓方反悔屬於合同的違約,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根據202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
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