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